書鋪老板道:“許青公子,您上次給小人的稿子十分的優秀,不如就一個月依照著您第一回的字數寫十回,一個月我們書鋪給您七兩銀子的潤筆如何?”
在這個各種信息都不透明的時代,想要如許青一樣依照后世分成的銷售方法是做不到了。
差不多只有買斷一種方式,書鋪收了稿子而后刊印。
多少多少回給你多少錢,而后這份稿子商家能銷售多少份賺多少錢就與你無關了。
不過這個價格可真是把許青嚇了一跳,七兩!
他死一次再加上平日里攢下來的積蓄也才這個價格
許青生怕掌柜反悔,連忙點頭道:“成交!”
聽到許青這么說書鋪的老板便是去擬定契約了。
這個時代買房要房契,買地要地契,寫書也是要契約的。
大概相當于后世的合同。
許青在書鋪老板上寫下自己的名字便是代表著契約成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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