暮沉坦白:
“我知道,我們去年七月在一起,寧寧剛滿十八。”
這話聽在江亦灼耳里,跟炫耀并無二致。
自家的妹妹,他還不懂嗎!
肯定就是因為這一點,才瞞著不說,怕被罵呢!
更別說兩人認識時,江以寧才十七歲!
這臭小子就是誘拐未成年,即便過了十八才確定關系,也改變不了這個事實!
談談?
談什么談!
剛才他是腦子抽了,才覺得他聰明,懂得保護寧寧的名聲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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