章安仁今天約了蔣南孫去4s店定車,他既然答應了未來岳父買車,自然不能食言,畢竟老婆還沒到手。
好在未來岳父對車子并沒有太大的要求,一輛10萬元以下的代步車,也能夠應付交差。
章安仁并沒有覺得未來岳父在難為他,現在男女朋友結婚前,房子和車子都是標配。
很多魔都女孩的要求更高,房子要全款,最好是大平層,還必須加女方的名字。
車更是只看
a,低于四十萬的都不考慮,恨不得男朋友以后的工資卡都上交。
章安仁覺著自己女朋友和未來岳父,已經很通情達理,對他的要求很低,所以他買車也痛快。
“章仁,我爸說買車買便宜點就行,一個代步工具而已,我爸也只是想我們以后出行方便點。”蔣南孫挽著章安仁的胳膊,走進4s店。
“我知道,不過車還是寫你的名字吧!”章安仁溫柔道。
“無所謂,我爸說寫你名也行,可惜他把我銀行卡收走了,要不然我們就買貴一點的車。
只是可能提好車要先給我爸用一段時間,等房子裝修好就還我們。”蔣南孫甜甜的說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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