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菊英徹底不澹定了。
“嵐嵐,我該怎么辦!”
田雨嵐說道:“這次你回去,不要提我住回去的事,先把南叔穩住,然后不時在他耳邊吹吹枕邊風,先在房產證加上你的名字再說。”
蔡菊英點點頭,再問道:“那你這段時間住哪?房子明天不是要交了嗎?”
“我,你就別擔心了,我會先租個房子對付兩天,實在不行我拿到房款,再貸款買個小點的單位,總之不會缺房子住。”田雨嵐自信道。
兩母女商量好,蔡菊英就匆匆忙忙趕回家,將南建龍先送去醫院掛水。
南建龍看蔡菊英回來,也不提田雨嵐回來住的事,以為這事就算過去了,并沒往心里去。
只是從醫院回家后,蔡菊英有意無意就會提房產證的事情,想把自己名字加上去。
南建龍也是明白人,知道蔡菊英打的什么主意,本來大家十幾年夫妻,加個名字也無不可。
只是當初他和前妻離婚的時候,簽過離婚協議,房子產權一人一半,他自己也就房子一半產權,要是加名字,必須南儷她媽同意。
內容未完,下一頁繼續閱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