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強眼神要吃人,“顧陌你這個賤人!你憑什么打掉我的孩子?你憑什么?”
瑪德,還有那家醫院,憑什么給顧陌打胎?
法律為什么不規定女方流產藥知會孩子父親?難道這不應該是男方決定的嗎?女方有什么權利去流產?
女方私自流產應該坐牢才對!這樣不就能提高人口了?
現在顧陌把孩子打掉了,李家更不愿意忍耐顧陌了。
瑪德趕緊離婚!重新娶一個肯定比顧陌強多了。
“離婚!現在就離婚!我們李家要不起你這樣的兒媳婦!”
娶顧陌本來就是為了改善一下李家人的基因,好讓李家的孫子將來會讀書,出人頭地,為此他們不惜花了十六萬。
結果呢?結婚這么多年顧陌生不出孩子就算了,好不容易懷上了一個,現在她還跑去把孩子打掉了。
他們李家血虧?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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