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超為了追上那面包車,已經顧不得旁邊有其他車輛了,放開腳力一路狂奔。
大約在追了十多公里后,王超有些力不從心了,和面包車的距離漸漸拉開了很多,車的尾燈幾次都消失在了視線中,不過好在是一條大路,沒有岔道,因此并沒有追丟。
孫大圣這邊裝作正常行駛,自然不能等王超,SUV早就把后者超了過去,然后又超過那輛目標面包車,假裝繼續向前行駛,實則保持一定距離,觀察后車的動向。
兩車相錯的時候,面包車里有幾雙眼睛,死死盯著這邊,而這邊孫大圣和華十二人手一根煙,談笑風生,車里還放著搖滾音樂,兩人還特么跟著音樂扭動身體,跳的那叫一個難看。
這就是老刑警的經驗,跟車不能總在后面跟著,時間一長,嫌疑犯就懷疑了,要超車到前面,就會降低嫌疑犯的警惕心,在這一條直路上,還是在警方的掌控之內。
直到使到了一個岔道口,往左是一條鄉村小路,孫大圣的SUV,自然順著大道徑直開了過去,可是后面那輛車卻向左一拐下了大道,然后在鄉村小路旁一間兩層樓房前停了下來。
開車的孫大圣通過左后視鏡看到了這一幕,點了點頭:
“應該就是這了!”
他沒有立刻停車,而是將車開了一百多米遠,然后把車停在路邊,關燈熄火,兩人把手機調到靜音之后,才下車趁黑往這邊摸了過來。
往那邊走的時候,孫大圣問道:“十二,你帶槍了嗎?”
華十二轉頭看過去:“別告訴我你也沒帶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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