等把人送走之后,吉姆有些感嘆,在他看來如果華十二堅持己見,那么他們一定能夠打贏接下來的官司,收益肯定也比這個要多。
但華十二卻知道這種事情一定不會長久,聯(lián)合國怎么也不可能允許他長期收取陽光使用費,最后要是將對方逼的不要臉開始耍無賴,那吃虧的還是他,所以能一次性拿到這么多錢,已經(jīng)很不錯了。
華十二和吉姆商量,打算以年薪十萬美刀的價格,雇傭其為自己的私人律師,幫忙處理他接下來的投資計劃。
十萬美刀年薪,在后世那也是妥妥的中產(chǎn)階級,放在八三年絕對屬于高收入人群,吉姆自然笑著答應(yīng)了下來,他也很喜歡這位東方老板的做事方式。
華十二打算拿出一千萬美刀換成軟妹子,也算是支援國家的外匯儲備了,剩下的錢他打算用來投資一些賺錢的項目。
他給吉姆的第一個任務(wù)就是收購一支NBA球隊,目標就是芝加哥公牛。
此時籃球之神還沒有加盟公牛,在現(xiàn)實世界的歷史上,喬丹在84年,也就是明年將會被公牛隊選中,而在85年,現(xiàn)在的公牛老板將公牛隊連同未來的籃球之神喬丹一起,出售給后來的老板杰里-萊因斯多夫。
作為一個擁有超前眼光的穿越者,在華十二看來,買下公牛隊的那個人,為什么不能是他呢。
只要等上兩年,讓喬丹兌現(xiàn)天賦,那么作為公牛老板,華十二覺得自己就可以躺著賺錢了。
除了公牛隊,華十二還讓吉姆幫助他接觸一下‘鉤子’公司,看看對方有沒有可能出售公司,如果對方有意出售,那直接就買下來。
如果對方?jīng)]有出售企業(yè)的意思,華十二決定自己建立一個體育品牌,等買下公牛隊之后就以老板的身份忽悠喬丹當代言人,直接斷絕鉤子未來千億美刀市值的可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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