宮女也就是宮中女性仆役,先秦時主要由犯人家屬、敵國俘虜,來充作宮女,漢時大一統之后,開始從民間采選宮女……
而且漢代的宮女,沒有明文規定的放歸流程,偶爾皇帝覺得宮里人太多、陰氣盛或者需要換一換新面孔,才會下詔放歸一批符合條件的大齡宮女。
因此境遇比明清時更糟,像是被諸葛亮、劉備痛罵的靈帝,甚至荒淫到在宮中下令宮女穿開襠褲。
總之就是皇家的私奴。
而白圖一向提倡雇傭代替私奴,雖然還沒有重拳打擊,但是……刑部數次修訂相關律法之后,現在官府會維護的“賣身契”,最高僅限于十年契。
至于十年以上、甚至是終身有效的賣身契……不好意思,真逃了官府也不會管,反而出現私自用刑之類的行為,一旦被舉報,刑部也會受理。
當然,對此執行力度并不好。
王朗在修訂之前,就和白圖提過,這種事情即使落實成文,只怕也難以管束。
不過白圖的意思是,不論能不能管住,律法上要先敲定下來,暫時或許沒人來告發私刑,而且以世家豪族的手段,本來也不是靠官府來避免逃奴的,但是……白圖至少要先確定私奴非法。
對于這些世家豪族來說,大不了十年之后再簽十年,連普通百姓都不會有“拿起法律武器”的概念,何況是私奴,不會因為這點事兒就和將軍府過不去。
至于什么時候才能落實……可以慢慢走著瞧,也不會馬上就挨家挨戶的搜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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