沒偷沒搶,沒燒殺劫掠,他還活著,他還活著呢,也許他早該死了。
要不是遇上辰亦儒,他早干干凈凈地死在黃土堆里了。
可汪東城知道,他總還是活著,這就是最大的理由。
他要繼續活下去,他別無選擇。
十八歲,上了去別人府里的轎子,辰亦儒給了他一把刀和一顆藥丸。
藥丸最好能下給那個富商,讓他一泄如注,再起了心思;如果沒有機會,那就干脆喂給自己,送去的姑娘鬧了肚子雖然傳出去不好聽,但總好過汪東城被人欺負。
刀子是萬不得已才能動的。
第二天早上回了輕鴻院,辰老板眼下的烏青怎么都遮不住,也懶得遮,他要等到汪東城回來了,才能放下一顆心來。
汪東城一進院子,兩眼都發紅,撲進辰亦儒的懷里喊他:“!”
這是辰亦儒教他的念自己的英文名,其他人都沒有這個殊榮。
辰亦儒的記憶里,這是該是汪東城最后一次這樣喊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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