等到最后一個字落下,程諾拿著手里的草圖,心里滿是雀躍,仿佛碰著的不是紙而是真的熒光燈。
雖說眼下國內的燈泡廠還很落后,完全沒有工業(yè)能力將草紙上的熒光燈制造出來,可程諾依舊不怕。
根據(jù)美國1903年修改的專利法,除非專利局要求,否則實物模型不再是專利申請的必要組成部分,當然永動機除外。
也就是說,程諾現(xiàn)在僅憑借著這份草紙,就滿足專利申請的條件,不需要準備熒光燈實物。
所以程諾對這份專利很有信心,甚至專門為了適應這個時代的科技,將熒光物質調整為硅酸鹽和鎢酸鹽。
如果有可能的話,或許可以準備多個專利,按照技術階梯,每隔一個時間段去薅一次通用電氣的羊毛。
保住這只會下金蛋的雞,不干一錘子買賣的事。
萬一被美國佬坑了,手里也有更先進的技術反制他。
事不宜遲,程諾簡單吃過午飯,便將手中的草圖折好,投往美國。
不過這次他沒有直接郵遞給美國專利局,而是轉交給了自己的同班同學,跟他一起作為庚子賠款第三批的留學生姜蔣佐。
在美國留學時,兩人的關系就非常好,經常在一起探討數(shù)學問題。
只不過程諾選擇本科畢業(yè)后直接回國,而姜蔣佐選擇繼續(xù)求學,準備博士畢業(yè)再回來報效祖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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