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個人供詞的細節不同,但意思都差不多。
吳盡歡逐一看了一遍,皺了皺眉,狐疑道:“這份卷宗不全吧?”
李勇說道:“不能!馮銳說得很清楚了,這份卷宗就是警方調查的全部內容。”說著話,他疑問道:“盡歡,你覺得供詞里面有缺失?”
吳盡歡把昨天晚上整件事的經過向李勇大致講述一遍,說道:“他們總共六臺車,每個人都帶著女伴,一共十二人,去掉死去的王哲,也應該是十一人,可卷宗里的供詞卻是十份,少了一份。”
李勇接過吳盡歡遞來的供詞,仔細數了數,還真如他所說,總共是十份供詞。
他先是從頭到尾仔細看了一遍,然后又快速翻看一遍,對吳盡歡驚訝道:“這里面,似乎沒有王哲女伴的供詞。”
“我離開的時候,王哲恰恰是和他那個女伴在一起的。那個女人的供詞,其實才是整個案子最關鍵也最重要的一部分!”
李勇若有所思地點點頭,說道:“沒錯!”他重新翻看卷宗,警方在卷宗里有提到王哲的女伴,具體叫什么名字,警方沒查出來,只知道她叫小惠。
至于她和王哲是怎么認識的,在哪里認識的,以及小惠是做什么的,家在哪里等等,一概沒有記錄。只是在最后提了一句,暫未查實,下落不明。
身為總參駐地方的干事,李勇的腦袋也不白給,很快便察覺到這樁案子的蹊蹺了。
他喃喃說道:“王哲死了,女伴又失蹤,至于其他人的這些口供,只是些次要信息,并不能作為直接證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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