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盡歡并沒有反抗,任憑他們搜身。
他舉目看向走到自己面前的那名警官,瞧瞧他的肩章,一根穗(橄欖枝)一顆星,看他的警銜是三級警監,估計不是市局局長,就是副局長。
他問道:“警官先生,我犯了什么事嗎?”
警官臉色陰沉地說道:“犯了什么事,你自己不清楚嗎?”
他話音剛落,一名警察抽出手銬,咔咔兩聲戴在吳盡歡的手腕上。
見狀,金、項猛、尤回等人都忍不住了,作勢要沖過來,圍在他們四周的武警齊刷刷端起微沖,槍口就差沒直接頂在他們腦袋上了。
聽聞身后的動靜,吳盡歡扭轉回頭,向他們看了一眼,微微晃了下頭,示意他們不要沖動。
出動了這么多的警察和武警,而且還是由一名三級警監親自帶隊,肯定不是小案子,他并不認為自己身上有什么案子能引來如此的待遇。
警官甩頭說道:“帶上車,還有他們(他手指著金、項猛等人),統統帶走!”
吳盡歡被兩名警察押進一輛警用轎車,金、項猛、尤回等人則被一同押上一輛大車。
警察來得快,去得也快,一行十多輛警車,快速駛離機場的停車場,直奔市公安局而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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