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猶豫了一會,說道:“一間房,五百盧比,你們兩個人,得開兩間房!”
項猛說道:“我們只開一間房就可以了。”
小伙計問道:“你們是夫妻嗎?”
項猛搖頭,說道:“不是,但我們是兄妹。”
按照伊斯蘭的法律,未婚男女是不能同住一間房的,當然了,兄妹除外。
小伙計伸手說道:“把你們的護照給我看看。”
項猛和洪云蕓把各自的護照遞給小伙計。后者雖然不懂中文,但也知道中國人的姓氏在前面。他手指在上面點了點,說道:“你們的姓不一樣,你們不是兄妹。”
這種事情他見多了,未婚的男女朋友跑到旅館開房,或者不是男女朋友,但為了省錢,只開一間房。
項猛解釋道:“我們是表兄妹,所以姓氏才會不一樣。”
小伙計把護照還給他倆,一副公事公辦的樣子,搖頭說道:“表兄妹不行,必須得開兩間房。”
“那……租金可以再便宜些嗎?”項猛故意做出斤斤計較的樣子。
內容未完,下一頁繼續閱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