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00分的考試,考了270分以上,還是比較難的司法考試。要知道通過還是有機會的,一般是50%合格率,有些地方的合格率是70%,可能考高分就相當難。
律師想到了什么,不帶確定地看著她。但不敢問,問出來不就是等于提醒了對方。在對方沒說之前,不能自己撞槍口上。
法官于是宣布:“調解無效,回法庭繼續吧。”
希寧和律師并排走著,希寧壓低著聲音:“你猜得沒錯……”
律師倒吸一口涼氣,已經走到了法庭內,也只希望不會的,希望不會的。
坐下來后,律師和被告交頭接耳商量起來,而法官宣布調解無效,繼續審案。
法官先詢問原告還有什么證人需要傳召,或者還有什么證據。
希寧回答,暫時沒有了。反正這個國家的法律在沒結案之前,隨時可以補充新的證據,傳喚新的證人。如果證據不夠的情況下,還可以提出過幾天再開庭。
于是法官詢問被告律師,是否需要傳召證人和提供證據。
對方律師站起來了:“我請求傳召艾薇兒·奧斯丁。”
這就是打算當庭開始詢問原告了!相比起原告一開始就傳召被告,這次原告很顯然是吃虧的,因為作為證人問話,就不能兼當律師,沒人可以為她站起來喊抗議。
希寧站在詢問臺上,手放在經書上發誓說真話,隨后坐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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