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次他去燕京最主要的就是簽署商鋪租賃合同,雖說合同其實可以讓鄧為民代簽,但是這種東西...陳理覺得還是掌握在自己手里最好。
一是簽合同,二是找人裝修,至于開業所需要用到的那些器具...陳理可以等到時候去燕京報道的時候再行購買。
簽合同基本上不費什么功夫,也就是找人裝修需要點時間。
但是商鋪只是簡裝,真要算起來,幾天時間其實就足夠了。
等到開學前報道的時候,提前幾天去購買好器具,趕在大學開學的時候開業...完全沒問題。
“十天...左右吧!”
陳理盤算了一下,還是盡量給自己留足了充分的余地。
畢竟光是坐火車一來一回就得差不多六十個小時,算上前往蓉城的時間,基本上在路上就得花費三天的時間。
再考慮到車輛班次相關問題,預留四天算是差不多。
六天的時間處理商鋪的問題,基本上應該是比較充分的了。
“十天呀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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