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何事情,一但從愛好變成工作,都是一場毀滅性的打擊。
尤其是同人,是沒有改編權,沒有其他收益的。
和出租車司機一樣,每天起床什么事兒還沒干,欠網站4000字的全勤,簡直叫個慘。再加上訂閱收益又那么低,稅前五五開,到手也就買個手機還是紅米。
哪里來的動力。
聰明的作者已經換新馬甲開第二本或者賣賬號給工作室坑錢了。
但是無能不,敗人品的事情不干。
所以糾結了那么久,矯情了半個多月,外地旅游了一圈回來。
無能的王還是決定按照原來的大綱把故事寫完。
艱難的決定。
吃力不討好的決定。
但是作者君想要對得起一直支持我的書友,對得起自己的良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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