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依照薩國過去的判決,犯下這種重案的人只可能處以Si刑,而且從判決確定到執行不會拖多久,至多一年半。
但是因為薩國司法界充滿了廢除Si刑支持者,這些人口稱「法治」的原則,雖然法條一個字都沒有修改,判決結果卻已經大不相同。
本案主犯是優蘭夫人,依照哈娜的參與程度,她應該列為共同正犯,但是在廢除Si刑風cHa0吹起之後,「共同正犯」這種會導致受重罰的人數增加的作法,已經被法官們廢除了。
因此本案只有優蘭夫人犯下殺人罪優蘭已Si,無法出面證明哈娜是否有參與殺人環節,重要幫手哈娜犯下的不過是毀損屍T罪。
毀損屍T罪可處六個月以上,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。她毀損了多達二十二具屍T,有重判必要。
考慮到哈娜本身有前科而難以就業,為此不能失去優蘭的經濟支援,她協助優蘭是有理由的。
哈娜只不過是一個找不到工作的窮法師,因為面臨餓Si危機只好在壞人手底下工作。
因此重判有期徒刑四年。
她已經自由了。
她看到了璽克的專訪,上面有這間店的地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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