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害者,人證,物證都很齊全,梁成根本就沒法脫身。
他對兩個女人的暴力罪行板上釘釘。
語言暴力,行為暴力全被認定。
對苗曉卉,兒子和對姜嵐的暴力也全被認定。
女人和孩子因為他都受到了精神創(chuàng)傷,苗曉卉因為他的毆打,臉上留疤毀容,牙齒掉了一顆,壞了兩顆,骨傷腿傷,身體受到了不可逆的損傷。
梁成作為公眾人物,暴力行為性質惡劣,加上是長年累月的多次行為,至此時還不思悔改,更有當庭恐嚇行為,所以從嚴判處。梁成除了需要對受害者進行道歉和經濟賠償外,還被判了六個月的拘禁。
誹謗案和替罪案,最終認定梁成主謀,擾亂司法公正,藐視法庭,因為證據確鑿,最后叛處公開道歉,追加一個月拘禁。
苗曉卉方面,陶然并未趕盡殺絕,由于她認罪態(tài)度良好,所以最終就只得了十五天的拘留。
她表姐則得了三天拘禁。
另一邊,由于陶然要求分割梁成轉移在外的財產,也就是苗曉卉的三居室和豪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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