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們不但要求兩家退還所有錢財,還指證他們是幫兇,不但要索賠還要求判刑。
陶然也很堅持。
在錄口供時,她一口咬定陳俊對她是殺人未遂。她堅持要是警方晚到一分鐘,又或者左鄰右里的好心人出手慢兩秒,她就已成了刀下亡魂。這一點,當時在場的所有群眾都能幫她證明。
而她,僅僅是因為幫儲樂說了兩句公道話就被追殺,可見陳俊這樣時時或將失控的的危險分子,如果法律不能將之嚴懲,那他將給這個社會安定帶來多少隱患,可能害了多少人!
絕對不能縱容這樣的人!哪怕他的暴行是因為酒后失控。
一個沒有自控力之人,社會沒必要給予太過寬容。這一點從他已不是初犯就能看出。所以她不接受任何條件的和解。她必須起訴他謀殺!
陶然的這一態度從警局一直維持到了庭審結束。
誰叫陳俊,才是方雯悲慘人生的最大主謀呢?
她必須對得起方雯!
劇情里,方雯現在已經人在地獄。這一世,大家都該顛倒了。
陳俊的下半輩子,就該在大牢里度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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