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酒瘋,挑釁,鬧事,他咎由自取。
陳家,齊家和袁家都損失慘重,又互不相讓。
袁家向齊家索要婚禮前一天的罰款和婚禮支出,女兒的打胎錢,營養費,青春損失費,名譽損失錢和婚禮的籌備錢。
齊家認定婚禮是兩家的事,所以要求袁家支付婚禮所有支出的一半,退還彩禮錢。后來又因為袁麗麗不經他們同意就去打了孩子,更是暴跳如雷,齊志媽幾次拿了菜刀哭天搶地被拖了回來。
小花臉上留了疤,她家也找到袁家,讓袁家賠償醫藥費。
陳家沒討到媳婦,找到袁家讓退還他們之前給的紅包和魚塘田地的租賃錢。齊志還拿出了婚禮前請伴娘吃酒席的發票,讓袁家承擔……
而那些個因為幫忙而卷入斗毆的村民們更冤,被拘留之余每個人都被或多或少的罰款,這筆賬總要算吧?可找誰算?陳家不認,袁家和齊家都不認。
雞毛蒜皮飛了個滿天,就是包拯再世也斷不干凈。
幾家反目成仇,最近這段日子,為了錢,更是鬧得不可開交。一直到被拘留的家伙們蹲夠時間回家,整個村子依舊是一團漿糊。
而三家在村里更幾乎成了眾矢之的,被其他村民厭棄孤立和取笑。
村里更是連為袁麗麗申請的各種貼補都取消了。
從損失到罰款,一下子虧了好幾萬,原本在村里條件中上的袁家日子一下子緊緊巴巴。
內容未完,下一頁繼續閱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