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連三次,法庭都判不離。
方雯表示,如果陳家愿意退步離婚,她愿意把房子過給陳家。
可即便如此,她的要求還是被拒絕了。他們就是不離婚。
轉(zhuǎn)眼,孩子已經(jīng)八歲,要上小學了。
真的耗不起了。
方雯以每月一筆錢的代價,換了兒子到城里上學。
她以為生活會有不同,可她很快發(fā)現(xiàn),兒子從來和她都不是一條心的。兒子早就被丈夫和婆婆教成了同一種人,最擅長的把戲,就是一哭二鬧三上吊外加撒謊。
在兒子眼里,她是外人,是提款機,是個應該全心全意為丈夫兒子奉獻的保姆。
暑假里,兒子在方家外公外婆家偷走了老兩口藏在衣櫥里的十萬塊后,方雯終于覺得,兒子沒救了。
她報了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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