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那就行了!”
楊母又扔了個做好的賬出去。“我們幫你把賬本里的開銷簡單歸攏了下。”
丁易因為出身,一向精打細算,所以有記賬的習慣。而從他辦公桌找到的賬本則派上了用處。
這些年,他每天的開銷都有記錄。剛幾天閑著沒事,足夠陶然他們算出一筆大概的賬來了。
賬目簡單,兩人婚后的工資減去生活開銷,逢年過節的花費和其他亂七八糟的人情費用等等,應該還有二十萬左右的結余。
所以顯然,丁易只拿出這五萬,就顯得離譜了。
“丁易,你這是要吞錢?你胃口不小啊?”楊父眼神厲了起來。“你小子知道的吧?轉移和隱匿夫妻共有財產是犯法的!”
丁易氣得肩膀都打起了顫。
“我沒有吞錢。悅悅你忘了,我工資卡里有兩萬,還有我錢包里的錢你也都拿走了。”
說到這事他就來氣。被抓進警局的第一時間他就打電話查了他的銀行卡余額,顯示余額只有個位數,這像話嗎?楊悅太可恨了!要不是她拿走了他身上所有錢,他至于被抓進去嗎?
“我當時急著進醫院。身上沒錢,只能拿了你的。多虧這三萬,要不我就沒命了!”陶然說來一本正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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