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過她終究有點理虧,不敢太強硬,發了一句小脾氣也就算了,只是猶豫道,“我不是在責怪古賀桑他們,只是覺得還是該報警讓警察處理的,讓犯人接受法律的懲罰,他這樣動用私刑,那法律的公正性怎么辦?”
“那你知道法律會怎么懲罰富永洋介嗎?”
“當然是死刑了,這還用問嗎?”
七原武毫不客氣道:“你不但是豬腦子,還是個法盲!真把富永洋介送上法庭,他最多最多也就判到無期,要是當庭痛哭流涕,悔罪態度良好,鞠躬沉痛地說幾句‘紅豆泥死密馬賽’,說不定只判個十年八年的,甚至要是鑒定出什么精神疾病,進精神病院呆個幾年就出來也不是沒可能。”
清見琉璃難以置信道:“這么輕?這不可能,他手段惡劣的殺害了一個孩子啊,還是誘拐犯!”
“所以說你是法盲。”七原武斜眼鄙視道,“曰本判處死刑的標準是‘永山原則’,當初永山則夫可是殺了四個人才判的死刑,還是花了三十年才判的死刑。
按這標準,富永洋介才殺了一個,哪怕是個孩子,無期都勉強,十年到十五年是大概率,花花錢請個好律師,運氣好一點,再減減刑,八年左右就有希望放出來。”
說完他看了呆滯中的清見琉璃一眼,又說道:“想來古賀勝也清楚這一點,所以他必須殺死富永洋介,不然以后的日日夜夜,只要一想起女兒年幼慘死,死后還不得安寧,殺人兇手卻依舊能曬著陽光,呼吸著新鮮空氣,依舊有機會輕嗅花朵,聞到草木清香,依舊可以享受人生,他就會活得煎熬無比,生不如死。”
“他必須給女兒討回公道,這已經是他唯一能為女兒做的了,他確實沒有更多選擇。”
依七原武之所見,在西方文化圈中,人死了就不算人了,只是塊爛肉,沒人會考慮TA的感受,但在華夏文化圈不同,人死有靈,依舊是人,依舊應該擁有起碼的公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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