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
這是我人生中第二次來酒吧。沒錯,我們初次見面的那個酒吧。戀人分手后總要來酒吧,借酒消愁,或者獵艷療傷,像某種原則或默契。我不知道為什么。就像我不知道為什么別人都覺得我孤僻又古怪,只有你說我可愛。
不過今天我也想試試“正常人”的習慣。
難說幸運或不幸,我好不容易鼓起勇氣走入人群,結果趕上萬圣節趴。
我花了50塊入場,坐在吧臺角落的高腳凳,要了一杯西瓜汁。許多人化著夸張的妝容,在燈光下晃動像鬼影幢幢。
酒保戴著《千與千尋》無臉男的面具,只露出兩只眼睛,眼珠黑沉沉的,盛著男男女女衣香鬢影。
我記得你也會調酒,但我從來沒喝過。
因為我有嚴重的酒精過敏——這還要多虧你告訴我。
那天我被拉到這兒參加班里的畢業聚會。我的大學生活無趣又沉悶,和班里同學都不太熟,他們叫我來大概只因為班主任要求。我不是個好奇的人,當時不知怎地,腦袋一熱就答應了。我是無神論者,但經驗證明,人會經歷某些被命運規定好的事情。
那天選得不好,不止我們一個班在這個酒吧玩。不算大的空間里摩肩接踵,我幾乎喘不過氣。
我有點害怕,又十分不屑,暈暈乎乎的,人一多我就容易暈。
內容未完,下一頁繼續閱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