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吧接待的人三教九流,要給這些人立規矩非常困難,俗話說閻王好惹,小鬼難纏,身份地位越高的人其實越容易被約束,因為大家都在一個圈子,抬頭不見低頭見,弄得太難看總歸不好收場,但地痞流氓就太難規勸了,他跟你耍無賴你也不能拿他怎么樣,就像酒吧里明明有陪玩,他卻非要拉人家服務生作陪。
當初確實是有這么一件事,據我的前輩說,那天整個酒吧都是那個流氓的慘叫聲,老板還特意在他身前放了麥克風,三百六十度立體循環播放,場面堪比午夜兇鈴。
老板吩咐既然聽不懂人話,那就不必當人看了,垃圾有垃圾的處理方式。
我一聽,當時就對未來老板心生景仰,大手一揮,簽了五年的賣身契。
如今已經是第五年了。
沒錯,我剛剛大膽包天吻的那個人就是我的老板。
用我貧瘠的言語來形容就是:優雅,實在是太優雅了。
他坐在那里,就像放置在黑色柔光緞面上用來展示的大提琴,一舉一動都是華光流轉,我倉惶看他一眼,已不由自主心生愛意。
他這樣的人,合該被掠奪占有。
我開始嫌棄那三個人的眼光,身邊有如此佳人,怎么還看得上言嘉亦那根狗尾巴草。
不知好歹,呸。
人始終是視覺動物,就像我沉迷于老板美貌的同時,已經忘了他以暴制暴的狠厲手段。
我現在算是知道周幽王為什么要烽火戲諸侯了,這要是換成我們老板,別說點烽火,點王宮都值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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