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就是後來人們說的酒鬼薔薇圣斗事件,這名字夠奇怪的了,就是出自那個r臭未乾的男生。
案件詳情我大致了解過,但好些已忘掉了,也不知道這個少年A竟然還出版了自傳來賺錢。
我把書本放到茶幾上。「你說看了少年A這本書之後,便決心寫這本書,即是什麼意思?我還未弄得懂。」不知為什麼,對於眼前這個看似平凡的范錡,我有點古怪的感覺。
沒見過,我真的沒見過這張臉,就是在媒T上也沒見過。
似乎一切只能留待他來揭曉。
「我和他做過類似的事,他寫書,我覺得自己也可以試試。」范錡說了這句話。
什麼?這句話的意思即是什麼?做過類似的事?
「我想你說得清楚一點,即是你做過什麼事?」我不自覺向前彎腰。
范錡卻竟然微微一笑,說:「在我還未十四歲時,我把鄰居的小孩殺掉了。」
聽完這句話,我弄懂一些,但腦中還有太多問題。
說好了,放工後,便展開兩星期假期的事,我完全忘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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