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走到了樓頂天臺的護欄邊,張目眺望著遠方,回憶著過去,暢想著未來,不住嘆息。
瞞得過父母和孩子,總還是好的。
她總喜歡一個人承受住所有的糟糕事情。
然而一切都發展得太順利,卻也讓她察覺到了一絲不對勁。
按理說像強奸這樣重大的犯罪,警方理應會進行走訪問證以取得足夠的證據為犯人定罪,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向她的家人朋友說明相關情況才對……可現在警方卻對她說犯人已經認罪無須再多收集證據,并宣稱只憑一管精液就能給周言定罪,甚至不需要她去做醫院檢查出具傷情鑒定。
未免太過荒唐了。
事出反常必有妖,周穎心里有惑,細想下來便覺有許多蹊蹺。
正愁不知如何應對眼中情況,她想起了自己的閨蜜、公司法務部的好友姜欣,便打了個電話過去尋思著要向對方咨詢一些法律問題。
她想:“同齡人朋友中,結識多年的姜欣總還是靠得住的。”
事實也的確如此,對方在她撥號的十秒內就接起了她的電話。
手機那頭傳來的是一陣充滿興奮與激情的聲音,“嘿,穎寶!幾天不聯系我你偷偷跑哪玩去了?招呼也不打一聲就請假出國旅行,你這也太不夠朋友了吧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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