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他不能把女兒放在家中,自己出來作案嗎?”
“你還是不懂....”
搖搖頭,福爾摩斯嘆了口氣,幽幽的說:“衣著得體有潔癖,證明馬維·恩德斯非常注重自己的外表,這種人通常對自己的身份有深刻的認知,俗稱偶像包袱,一般不會親自作案,何況他腳上沒有污泥,徒步來到南街的可能性幾乎為零,只要詢問城中車夫就知道他有沒有在晚上來過南街了,其次....”
“他既然能讓自己的女兒吃到奶油點心,說明他不缺錢或者認識某位富人,并且與對方關系不錯,親近到可以帶女兒去對方家大吃特吃。”
“試問,一個擁有偶像包袱,非常注重言行舉止,又與富人有所接觸,看起來就不缺錢的神父,有什么理由去謀殺一位居住在貧窮南街的家庭裁縫呢?他有足夠的資源和人脈讓對方生不如死,根本沒必要殺人!”
在眾人恍然大悟的贊嘆聲中,馬維的眼睛逐漸亮了起來。
他追尋真理,也知道真理有三種。
心靈真理、幾何真理以及....邏輯真理!
面前這位名叫狄洛克·福爾摩斯的私家偵探,他邏輯清晰,思維敏捷,不正是邏輯真理的契合者嗎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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