萊文將新聞初稿重重的摔在桌上,面色嚴肅的說:“不管怎么看,宗教事務(wù)局都是國會用來控制教會的武器!他們表面給教會發(fā)放福利,實則暗中收集教會情報,好展開下一步行動!”
“你覺得,國會還在議員們的控制當中嗎?”
“什么意思?國會不一直是溫莎王國最高立法機構(gòu)嗎?由上下議院和君主共同組成,任何法律都要經(jīng)過投票....”
“表面上確實如此。”
馬維拿起桌上的新聞初稿,再次了一遍:“但你要結(jié)合時事判斷,政治的本質(zhì)就是權(quán)力搶奪,人們通過政治手段,為自己爭取更大的權(quán)力、話語權(quán)....”
“新宗教法中明確說明,要進行一次大規(guī)模的審查活動,也就是說,沒有在宗教事務(wù)局登記過的教會,一律視為非法,全部清除。”
“而這項律法的推動者,恐怕不是國王、上下議院,我是這樣認為的。”
不是國王、上下議院?
那能是誰?
萊文低頭一琢磨,有些回過勁兒來了...
《新宗教法》,看似是在針對各所教會,但實際上,針對的只是除了國教以外的教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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