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不能接受的并不是妹妹生下嬴昊孩子這件事,而是妹妹明知道懷的是嬴昊的骨肉,卻還是毅然決然的生下殺父仇人的孩子這件事。
秀寧,你糊涂啊。李世民心中暗嘆。
可是,李世民就是在怎么不能接受,這件事情畢竟已經發生了,兩個孩子都已經四歲了,而且這件事歸根到底還要怪到他自己的頭上。
當初董卓被楊堅暗害,李世民則因戰敗而被俘,楊堅趁機搶占勝利果實,而為了防止整個關西都落入楊堅之手,李秀寧孤身入洛陽設法營救哥哥。
也就是說,要不是他的無能的話,妹妹也就不會入洛陽和嬴昊談判,而不入洛陽自然也就不會懷孕。
所以,李秀寧會生下嬴昊的孩子,李世民起碼也要付一半的責任。
明白這一點的李世民,心中對李秀寧更為愧疚,但這點他不會表現出來,只會默默的藏在心中。
殺李秀寧自然是不可能的,李世民還沒有喪心病狂到這種地步。
讓她肩負一國安危,以秦國王子母親的身份,前去和秦國聯姻?
李世民打心底里不愿這么做,畢竟妹妹為大唐做出的犧牲已經夠多了,他不想也不愿意妹妹繼續犧牲下去。
可是不和親的話,怎么才能和秦軍和談呢?自然是用秦昊的兩個兒子作為人質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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