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條:清國必須支付秦國犧牲士兵的撫恤金……
第四條……
看完后,努爾哈赤怒極反笑,他已經氣到無話可說了。
這份合約上的內容,綜合來說就是四個字。
割地賠款。
清軍還未戰敗,秦軍也還未取勝,可秦昊拿出的這份條約,明顯是在把清國的當做戰敗國在宰割了啊。
這要是簽了的話,和戰敗又有什么區別?損失的利息也并不全軍覆沒差多少。
不過也從側面說明了秦昊確有和談之意。
本來對于秦昊和談之言,努爾哈赤是一個字都不信的,可看了合約里的內容后,他反而有些將信將疑了,否則秦昊又何必提出這么苛刻的要求呢。
憑心而論,若是能把十二萬大軍帶回去,努爾哈赤是愿意付出一定代價的。
內容未完,下一頁繼續閱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