魯宛家在湘晨酒店附近的一處高檔小區。
這處小區,原本是吳家開發建設的。
后來吳華出事后,這處小區并不在違法所得范圍,后來就還給了吳倩。
吳倩出國前,直接送給魯宛一套面積足有180平方米的房子。
畢竟魯宛是她聘用的副總經理,吳倩手里的所有產業,可都是需要魯宛來打理的。
一套房子對于吳倩來講,不算什么,可是對于魯宛來說,那就是一個家。
只不過這個家中,很是冷清。
魯宛也極少回去。
但是現在不同,她雖說出院了,可也要休養一段時間。
總不能繼續住在酒店里。
而且酒店里已經沒有地方可住了,就連吳倩給牧晨風準備的那套總統套房,也都讓出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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