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,公司的股份,他必須要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里。
哪怕有一天魯宛離開,可股份還是他,任何人也別想參與進他的公司之中來。
“沒問題!既然你給我百分之三十的股份,那我也要拿錢。你轉給我七十萬就行了,另外三十萬,是我的入股!”魯宛說道。
魯元答應給她兩百萬,她相信這個錢,對方一定會打給她。
相比于她在魯家的股權,這兩百萬也就是個零頭。
哪怕是魯元,也不會看在眼里。
而且這么多年過去,包括父母留給她的,魯宛手里多了沒有,三四百萬還是有的。
其實,她想過是否單獨成立一家公司。
可是后來,這個想法被她否決了。
哪怕是她被趕出魯家,魯元等人也絕對不會讓她成長起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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