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心而論,他們公司的老板還是很關心員工了,在顏羅還沒有被顏家找回去時,經濟很困難,連溫飽都成問題,也是他們公司的老板借錢給她渡過難關的。
沒錯,借錢。
她簽約的公司,只能算有登記過的法律意義上的公司,因為員工少,才勉強維持不倒閉。
少到什么程度呢?
一家公司,除了一個老板,就只有兩個員工。
一個是顏羅,一個是她經紀人。
更離譜的事,顏羅經濟困難的時候,老板幫她借錢,借錢的對象是——江東。
沒錯,還是她的經紀人。
由于老板償還不起他借的錢,就把一半股份轉讓給了江東。
所以嚴格意義上,這家公司有兩個老板,一個員工。
但是他們公司啥都缺,尤其缺錢,就這條件,還等按月給顏羅發(fā)三千塊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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