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綿在香港工作第二年,便用自己攢下來的一點錢在蓉城給了首付買了房,那會兒房價還沒瘋狂上漲,買個套二,壓力并不大。
但她從來沒想過自己有一天會回蓉城,便長租給了一戶人家。
這次回蓉城不是她長遠計劃之內(nèi)的事,再加上心中本身就有猶豫、也就遲遲未與那家人談租房合同的問題。
劉nV士忙得不著地,聽到唐綿回蓉城還要自己搬出去住,也是不同意,那就更加不可能來過問了。
今年,唐綿在蓉城待的時間都斷斷續(xù)續(xù)的,加上這兩天,前前后后加起來滿打滿算可能就一個多月。
等到她從臺北回來,才算是正兒八經(jīng)穩(wěn)定一下,但唐綿卻又開不了口。
她覺得自己開口讓那家人搬出去再去找房子,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,于是就一拖再拖,拖到了現(xiàn)在。
她也不再有那個打算了,多一筆收入,也挺好的。
回蓉城的目的之一也有多陪陪親人,她沒有理由制造矛盾、制造尷尬一個人跑到外面住酒店,顧及劉nV士的面子加上父親已有新家庭,更是不可能去那邊。
盡管有些生疏,也有些不習(xí)慣,住到劉nV士家,似乎是唯一的選擇。
但也還好,劉nV士的狀態(tài)是長時間出差,加上她還報名了湖畔大學(xué)的進修班,每周都要cH0U一天去杭州上課,所以大多時間也就唐綿一人在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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