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內戰的爆發,顧真的丈夫身份有些敏感,他們一家離開了內陸去了臺島,一家子從此快快樂樂的。
他們也沒有告訴后代,他們其實還有一個姐姐,為了他們十五歲就去了歌舞廳,為了替他們頂罪最后又被抓去當慰an婦的姐姐。
原身大概是在死的時候才明白,從她選擇去百樂門的那一刻起,她所有的付出都是不值一提的。
母親骨子里就是在嫌棄她的不安分。
從她住的那間屋子就知道了。
雖然他們住的這套房子是租來的,但是面積很大,三室一廳,在錦城算得上是中等富裕人家才住得起的房子了。
母親和弟弟妹妹分別住著三間臥室,而她……
只能住在勉強能放下一張小床的雜物間,而且雜物間在房子的最邊角,離那三間臥室都遠遠的。
母親的理由是她也沒有經常住在家里,就先暫時委屈住在這里。
她那時候沒有多想,提議她可以和妹妹一起住,畢竟是兩姐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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