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哦?那不好意思,我喜歡英l。”
“披頭士還是酷玩?”
男生扯著兩個b較有名的樂隊,試圖和林清清接著聊音樂的話題。
“嗯…”林清清瞇了瞇眼,在想該怎么回答,“確實喜歡,但我最平克·弗洛伊德。”
“有品位。”那個男生的眼神有些贊賞。
&搖滾的nV生其實不多,懂搖滾的更少。
人都以為搖滾一定是喧囂、怒吼,其實搖滾也可以訴說,訴說世事無常,咒罵這稀爛的世界。
搖滾可以是混不吝,也可以臟,可以溫柔,也可以得T。
而平克·弗洛伊德的搖滾是迷幻、是哲學、是云淡風輕,是一首首浪漫而深刻的詩。
那一節課胡楊再沒有把視線投S過來,林清清倒是大膽地緊盯著胡楊。
連身旁那男生都覺得不對勁,“你也喜歡胡楊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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