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人從民政局出來,寧靚手里多了兩個紅本本,戶口本也換了。
戶主,向騁;
配偶,寧靚;
長nV,向寧煊煊。
富毅:“你也太好拐走了,我都沒好好求婚。”
寧靚:“你求過了,六年前就求過了。這個本只是為煊煊,在我這里,你永遠是富毅,沒變過。”
富毅把人抱緊:“我們補辦婚禮好不好?六年前欠你的,現在補上。”
穿婚紗是每個nV孩兒的夢想,寧靚也一樣,點頭同意。
寧靚是“二婚”,兩人婚禮不打算大辦,只請親近的人。
寧靚給姑姑發消息,說要辦婚禮,請姑姑過來參加,平時秒回消息的人一天沒回。
寧靚:“你回來是不是沒告訴姑姑?”
“沒,我現在不是富毅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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