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格麗德道:“還記得以前俠義剛剛有起色,大家定期例會的時候,向山說過的話嗎?”
“他說過的話太多了。哪句?”
“在你無法毀滅你對手的情況下,你要做一件事,自己可以得到一百份左右的好處,然后對手可以得到一百二十份左右的好處,這個時候你要不要做呢?”
約格莫夫道:“那做個屁。”
“如果你的本錢只有五十,但你敵人的本錢是二百呢?”
“可以考慮。”
“如果你的本錢是一百萬,對手的本錢是一百一十萬?”
“那沒什么好考慮的吧,做與不做差別很大?”
“百分之一,實際上是一個很大的數字啊。”英格麗德道,“而且,所謂‘一百左右’與‘一百二左右’都只是預估的數字。最終的結果不可能這么準確。在事件發展的過程當中,你或許可以通過運營,拿到一百二十一的好處,而讓對手最終只拿一百零一。”
“這就是‘博弈’的關鍵。如果你和敵人無法相互毀滅,又都能從一個事情里獲得好處,那么就要思考,怎么讓自己成為收獲更大的一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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