眼看奇襲奏效,自然不會放過這道突破口,眾人紛紛重新提起槍,前後包夾展開反擊,多是負傷的敵軍自然無任何招架之力,回光返照後不堪一擊。
抬起手,僅憑單單一個無聲的手勢,漫天Pa0火就此戛然而止,取而代之的,是部分的成員將槍背在身後,小跑至各個因中彈而倒地不起的敵方旁。
從口袋中拿出塑膠束帶,無視力不從心的垂Si掙扎,麻利地將敵人的手腳束縛在身後,反覆如此。
“記住,只傷不殺。”早在進行實彈密集訓練之初,周子瑜當著所有人的面,鄭重下達了這項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宗旨,只是沒來得及待他們自行推測出緣由,答案便隨著接續的話給揭示出來。
今非昔b。身分上的轉換,以及周沁墨的委托,迫使周子瑜不得不認真思考這昔日從未煩惱過的現實問題。
過去,身為反恐部隊的隊長,被上頭賦予了特殊權力──視情況而定,但凡認為必要者,得以直接武力壓制。
他們是最前線的執法者,每一回的交戰多是真槍實彈,賭上自身X命安危執行命令,於是才有這項為類似部門所訂定的規矩,當然也不會失了分寸傷其無辜。
如今的她,退去警察的身分,作為普通公民,私自擁有槍械,甚至還與他人成群結黨去謀劃武力傷害另一夥人,沒有一項不屬於違法。
知法犯法,於她而言,無非顯得格外諷刺。
明知如此,周子瑜也沒有動搖過決定,只是盡可能在可約束的范圍內限制行為,於是,才有了這項準則。
了結恩怨并不等同於屠殺。縱使對方作惡多端,彼此之間還有著深仇大恨,生命的重量也不是他們能夠武斷評價的。
親手取走X命確實輕松許多,心情也會舒坦些,但那也不過是眼前的短利,實際上,在法律面前,不過就是個背負人命、罪加一等的犯人。
於是乎,才會在練習時一而再再而三要求所有人攻擊下盤,以千遍一律的機械式訓練形成肌r0U記憶,畢竟有些事情只要養成習慣,就會成為自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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