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時期的刑部其職權范圍很小,基本只限于對平民及七品以下官員有行刑權。(嚴格來說在古代七品以下不屬于“官”,而屬于“吏”)
對朝廷中高級的官員審判基本歸屬于大理寺,而御使大夫基本上屬于監督的作用,只要不用錯律法。
因此,此案的處置其實很簡單,只要把事情來龍去脈弄清楚就行,反正最后是由李二陛下裁定。
聽著楊帆滔滔不絕的講述著事情的經過,蕭瑀一邊問,一邊不時含笑點著頭。
沒想到這小子居然成長的這么快,才十八歲,如今就已經成為朝廷從三品大員。
不說前無古人,后無來者,但在貞觀一朝,再也不可能有人比得上。
更主要是,楊帆這小子居然認了自己的姐姐蕭后作為干娘,以后就是一家人了。
再者,自己的外甥女也將成為這小子的女人,如此親上加親,蕭瑀更顯親切。
對于楊帆避重就輕把事情經過講出來,差點讓蕭瑀以為這是一個掌管刑獄幾十年的官員。
當楊帆把事情經過講完,段志玄大怒不已,再也顧不得悲聲哭泣求同情,直起腰板反駁道:“忠義侯,你簡直胡說八道,我兒只是在你府門前,并未闖進你府內,何來圍困你忠義侯府并強闖一說?”
“你府門前的街道,屬于公共場所,任何人皆可停留,難道你敢據為己有不成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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