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便是現在,李二也不知道自己應該拿出一種什么態度去看待這混球。
裝傻充愣、惹是生非、目無法紀、胡作非為、一刻也不消停……
按理說對于這種混球,如果不想殺掉,最好的方法便是革去其一切職務。
令其在家好生吃喝玩樂,混吃等死,只要別蹦出來搞事就行。
可偏偏這小子辦事能力極強,無論把他丟在哪里,都能立馬給你弄出耀眼的成績,讓人不得不驚嘆。
李二陛下嘆了口氣,無奈的擺了擺手:“年關將至,大軍即將返朝,朝中事務繁多,本來朕懶得管你們這些閑事。”
“但是你們卻在大喜之日大動干戈,不罰不足以平民憤。”
“來人呀,長孫浚領軍無方革去校尉之職,領杖刑二十;”
“忠義侯楊帆膽大枉為,打傷北衙禁衛,領杖刑二十,此事就此揭過。”
喏!
皇帝都已經開金口了,誰敢反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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