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晟以前覺得自己不是什么重欲的人。
玩得花是一回事,但那更多是應酬,是消遣,是閑來無事的調劑。他有正經事要忙,公司里一堆決策等著他拍板,項目一個接一個,應酬排到下周。他沒那么多心思整天想那檔子事。
可李洵把這事兒變得有點麻煩。
頭幾天還好,隔三差五去一趟,喂飽了就走,跟以前沒什么兩樣。
后來他開始覺得不對勁。
白天開會的時候會走神。PPT翻到某一頁,忽然想起昨晚李洵被親得喘不上氣時紅透的耳根。談判桌上對方說了一長串,他只聽見腦子里回響著那句又軟又啞的“老公”。
有一回助理給他送文件,敲門進來,就看見他對著窗外發呆,手里的咖啡涼透了都沒喝一口。
“林總?林總?”
“……嗯。”他回過神來,“什么事。”
“這份合同需要您簽字。”
他接過來,掃了一眼,簽了。助理出去以后他才發現,簽的是上周已經簽過的那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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