畢竟云父已經是師長了,周家則在周西退伍后沒落,只能回家種地。
眼看著周奕軍二十二歲了,周母覺得不能再等下去了,她得去問問。如果云家不愿意遵守約定,退婚之后,周奕軍才好找下一個。
于是周母把定親信物寄了過去,詢問婚事怎么處理。
如果不同意就把定親信物收回去,兩家各自婚嫁。
云家還是挺守信用的,直接答應了婚約。只是信里沒說和周奕軍相看的是哪個女兒。
“馬上給奕軍寫信,讓他問部隊給個假期!這可是婚姻大事,他都二十二歲了!”
周奕軍收到信已經是半個月之后。
他瞧著信里的內容,一臉無奈。
心中并不是很贊同母親的做法,娃娃親哪里能作數呢?而且他一心為國,部隊為家,對于情愛沒什么興趣。
不是因為喜歡,娶個媳婦兒為了傳宗接代,結婚不是耽誤人家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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