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開始,商永懋到了22歲,可以合法與崔榕嬌登記結婚,但因為戶口在出生時寫小了一歲,身份證上的年齡b他實際年齡小一歲,不到法定結婚年齡,領不了結婚證。
所以在他與崔榕嬌決定結婚時,兩人就沒有馬上領結婚證,而是約定等一年,到商永懋身份證滿22歲,再和崔榕嬌領證。
他們婚后度蜜月去國外兩個月,回到國內就一直旅居,隨時都在變換地點,即使商永懋身份證年齡到了22歲,兩人也沒急著去領結婚證。
有無結婚證對他們差別都不大,相處狀態早就是夫妻模式。
葛明然現在不提,兩人都想不起結婚證這檔子事。
“他說的是真的嗎?你們不是夫妻?”警察對商永懋與崔榕嬌問道。
類似這樣的感情糾紛,警察們見多了,換成處理普通人,哪兒有時間廢話和他們在這里說,早帶去局里說清楚了。
可葛明然不是普通人。
商永懋報案說崔榕嬌被葛明然搶走了,拿出相關證據,當地警察都不受理,而商永懋如今背后有薛宛京撐腰,才請動了隔壁順城警方上門來問葛明然要人。
順城警方對這兩方都忌憚,頭都大了,只想和平解決。
崔榕嬌立刻挽過商永懋的手臂,說道:“我們是夫妻,就算我和他暫時沒領證,但我們辦了婚禮,雙方父母都認可我們,我這次是回老家過年,被葛明然下藥帶走,我不是自愿跟葛明然走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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