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兼職工作意味著更少時間陪伴兒童。」她打斷我,「這又是另一個問題。您目前的工作是夜班保全,每周工作五天,每天十二小時,晚上六點到早上六點。請問兒童的夜間照顧由誰負責?」
「我媽媽。」我說,「她每天傍晚六點半左右會來,照顧妤希吃晚餐、洗澡、陪她睡覺。等妤希睡著後她再回家。她住得不遠,騎機車十分鐘就到。」
「您母親幾歲?身T狀況如何?」
「五十三歲,身T健康。」
「她同意幫忙照顧?」
「同意。而且她很喜歡妤希。」
張社工在表格上寫了些什麼。
「這個安排……勉強可以接受。但我需要與您母親面談,確認她確實有能力且愿意承擔照顧責任。」
「沒問題。」
「第三,也是最嚴重的一點。」張社工闔上檔案夾,「您的緊急聯(lián)絡人花小姐,與您非親非故,卻頻繁聯(lián)系,甚至今天主動到場。這種關系在兒少保護案件中有前例可循——加害人常利用第三方建立正常家庭的假象,藉此通過評估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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