隋然的案子辦得很快。
證據鏈完整到近乎奢侈——洗衣機里的男X戶主碎尸、nVX戶主下T撕裂傷及T內多處混合對指向隋然及其四名同伙、現場遺留的指紋與鞋印、青年的尸T及門把手上被斬斷的殘掌。再加上隋然過往已被掌握的幾起綁架勒索案底,數罪并罰,量刑毫無懸念:Si刑立即執行。
但卷宗里,從頭到尾,沒有對龍娶瑩“強J”這一項。
不是警方沒問,也不是證據不足——龍娶瑩身上那些淤痕和撕裂傷,驗傷報告寫得清清楚楚。是她自己,在每一次筆錄,面對每一個穿著制服的詢問者時,都平靜地重復:“他綁架我,是為了向言昊勒索錢財。除了限制人身自由和恐嚇,沒有其他。”
連經驗最老道的預審警官都皺起了眉。他們見多了受害者,有崩潰的,有麻木的,有恨入骨髓的,卻沒見過這樣……刻意繞開的。她邏輯清晰,敘述準確,唯獨在某個關鍵節點,像繞過地雷一樣,輕巧地邁了過去。
隋然當然不在乎多背一項罪名。他g的那些事,槍斃十回都夠了。可他自己不能主動提。那算什么?臨Si前炫耀自己“上了”個小姑娘?他隋然雖然爛到根里,卻奇異地守著某種扭曲的“T面”——這事兒,得由受害者哭喊著指控,才夠勁,才算是他“贏”了。自己嚷嚷,跌份。
開庭那天,因為涉及未成年人,法庭不公開審理。旁聽的除了必要人員,只有言昊陪著龍娶瑩。
隋然穿著號服,手腳戴著械具,站在被告席上,卻站得松松垮垮。他聽完公訴人宣讀那長得駭人的罪狀,嘴角歪了歪,甚至對著法官方向,懶洋洋地打了個哈欠。當提到龍娶瑩是綁架案的“幸存受害人”時,他忽然轉過頭,目光越過法庭,JiNg準地釘在龍娶瑩身上。
然后,他咧開嘴,腰胯極其下流地向前頂動了幾下。
言昊的拳頭瞬間攥緊,手背青筋暴起,身T猛地前傾,幾乎要站起來。就在這時,一只冰涼、微顫的小手從旁邊伸過來,覆在了他緊繃的拳頭上。龍娶瑩沒看他,眼睛依舊平視前方,只是輕輕按了按他的手背。
她在告訴他:我沒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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