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聽過便罷了。
離開病房的前幾天,少年法院的判決出來了,除了要我去少年矯正學校外,沒有別的了,好像我不是殺了一個人一樣。
一個勉強可以信從的答案是,犯案那時,我還不滿十四歲。
手指依然不能正常彎曲,還需要復健,這在少年矯正學校不是件好事。
我一如既往將能遮住眼睛的瀏海往前梳開,又帶了張口罩,看起來是個正常、有些孤僻的學生,我需要扮演這個身份度過在少年矯正學校的至少半年,在之後才能做我想要的。
又或者,少年矯正學校有什麼人可以幫我盡快完成任務?讓我可以盡快與她會合?
少年矯正學校在這麼個本事下,應該是一派輕松。
但是,這間少年矯正學校沒有給我認識受刑人的機會,讓我一整天待在全是軟墊的房間內,只發了兩本書避免我無聊。
這跟我先前交給任堯辰查的有很大的差異。
我放空了一會,最後腦海出現了個名字,是我在調查關政新時,跟關政新也有仇的人。是那個可能在聽到關政新說的「如果你是nV人就好了」後,對對方下了不少關政新應付不起的手段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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