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身上還穿著宦官的衣裳,領口露出的白sE中衣邊上染上了鮮紅,星星點點的洇到靛青圓領袍上一大片,明顯是血跡。
李偃道:“不是我的血。”
趙錦寧不自覺咽了咽喉嚨,謹小慎微的問:“那是?”
“它的,”李偃提溜起手中的Si物到她面前,“吃過兔子嗎?”
他手里攥著兩只兔子耳朵,兔子耷拉著腦袋,肥嘟嘟的肚皮上滿是血跡,顯然早沒了生氣兒。
“第一次殺兔子…還不熟練,”他笑著說,“等下我去剝皮,這兔子毛還不錯,留著你可以做個手袖,冬天戴不冷。”
趙錦寧一眼就認出來,這是趙安寧的寶貝兔子。那年高麗歲貢,額外敬獻了這只稀有品種兔子,和一只白犬。
長幼有序,爹爹讓趙安寧先選,趙安寧選了溫順的兔子,那只兇巴巴的白犬就留給了她。
上月初,小白溜出去找吃的,到了晚上就變成了冷冰冰的尸T,太監拖著扔進g0ng門內,告訴她:“這小畜生在御花園驚了大公主的駕,還險些將公主的Ai寵咬Si,皇后娘娘口諭‘惡犬留不得’大公主心善,特地讓奴婢們送還給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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