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們躺在地板上睡著了。
我就著一張椅子,b學生椅還小的木椅子上,寫稿。
點著小臺燈。
那時我還有一大箱三百字的稿紙還沒用完?
我為好友寫書,一本又一本的寫。
分三十二篇,一篇十張稿紙三千字,前面用三張整理佛經,剩下的七張,自由發揮。可以寫,散文,筆記,心得。因此我就成為臺北的觀察人。把心得雜感寫下去!
「老爸!你還沒睡,天快亮了!」
小芬說。
「拜托!你不熄燈?我睡不著。」
我熄了燈,睡下。
內容未完,下一頁繼續閱讀